金湖县司法局立足工作职能,运用“三化”举措,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优化诚信环境。对民营经济惠企政策文件实行专项清理,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及违反市场公平竞争要求的,按程序修改或者废止。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培训,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科学高效开展。同法院等部门探索推进民间借贷协同整治、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畅通涉企法援“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办结涉企法律援助案件,并认真做好释法工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信用宣传。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利用局机关一楼电子大屏,每季度展播信用宣传标语,营造诚信氛围。积极开展“与信用同行 筑梦新时代”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答题活动。召开局机关党支部会议,专题学习《江苏省公务员诚信知识读本》,由局分管领导带领大家学习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相关内容。
三是固化信用承诺。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签订《信用自律承诺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行政系统信用自律的良好形象。组织律师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信用自律承诺书》,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建设,树立律师行业诚信守法执业形象,做到诚信执业,文明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