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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实施信用监管

文章来源:市信用办    点击:      发布时间:2020-09-27 10:58
新余市住建局为促进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交易、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接连出台多项政策,采取多项举措,推动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诚信等级评价。建立一个能够对房地产经纪行业有效监管以及对不诚信交易行为进行强有力约束的诚信系统是十分必要的。2018年11月,该局就出台了《新余市房地产经纪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实名登记、评价打分,对于相关机构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从业行为,以及违规或嘉奖等记录等都将予以录入形成个人档案,后续则根据动态服务和被投诉等情况及时更新,并对经纪机构的信用等级、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及时发布。对列为“红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守信激励,对列为“黑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联合惩戒,根据《标准》要求,按信用分级对各个机构进行奖惩:优秀的,颁发优秀、先进企业奖状,不达标者,暂停营业、限期整改,在2019年底,对诚信不达标的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勒令停业、限期整改的处罚,让真正想在行业深耕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得到保护,让极少数希望逃避监管的‘黑中介’得到罚处。

  二是实行信用承诺监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通知》,通过加强经纪人登记注册管理、建立存量房房源核实制度、落实经纪机构公示制度、落实服务事项事前告知制度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维护了房地产经纪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指出各机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到职能部门当面签订《诚信执业信用承诺书》,自2019年2月开始执行以来,所有备案的经纪公司注册经纪人118人全部进行了承诺书的面签,较好地实行了信用承诺监管。

  三是强化指导,处罚严明。去年以来,该局为规范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人员的执业水准,指导新余市房产经纪协会制定了《新余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自律准则》,对房地产经纪活动中的合同事项和禁止与回避行为进行明确,规范了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的基本准则,自执行以来,除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被勒令停止处罚外,房产经纪协会每月对违反行业自律、诚信不达标的从业人员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上报住建局和市信用平台。

  以信立规、以信立人。通过信用监管,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市房地产企业诚信交易不断形成,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全行业规范发展。对于房地产交易领域而言,信用体系的建立让一个优良的房地产交易环境变得更为可期,促进了房地产经纪人及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也提升了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整体竞争力。